| 首次申购最低金额(元): |
|
| 每笔赎回最低份额(份): |
|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
| 标准申购费率(前端): |
<100万 1.5% 100-500万 1.2% ≥500万0.6% |
赎回费率: |
<2年 0.5% 2-3年 0.25% ≥3年 0% |
会员费率: |
-- |
收费类型: |
0 |
| 分配原则: |
1、基金收益分配应当采用现金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事先选择将所获分配的现金收益,按照基金合同有关基金份额申购的约定转为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选择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支付现金;本基金分红的默认方式为现金分红。
2、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基金当期收益先弥补上期亏损后,方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
4、基金收益分配后每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5、如果基金当期出现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6、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不超过 6 次,成立不满3个月,收益可不分配;年度分配在基金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完成。
7、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当期已实现净收益的50%。
8、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 基金投资范围: |
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其中股票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的40%-95%,为了满足投资者赎回要求,基金持有现金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国债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债券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的0%-55%。 |
历史沿革: |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4】163号文核准募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