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次申购最低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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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笔赎回最低份额(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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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低持有份额(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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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申购费率(前端): |
申购金额 ( 元 ) 申购费率
100 万以下 1.5%
100 万 ( 含 )-500 万 1.2%
500 万 ( 含 )-1000 万 0.3%
1000 万(含)以上 收取固定费用1000元 |
赎回费率: |
持有时间 赎回费率
一年以下 0.5%
1年(含1年)至2年 0.25%
2年以上(含2年) 0% |
会员费率: |
-- |
收费类型: |
0 |
| 分配原则: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十二次,全年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可供分配收益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前一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4、基金当年收益应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才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5、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现金、短期金融工具、权证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它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40%—95%;现金、债券资产、权证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的5%-60%,其中,基金持有全部股改权证的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基金保留的现金以及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
历史沿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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