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次申购最低金额(元): |
5000 |
| 每笔赎回最低份额(份): |
1000 |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 |
| 标准申购费率(前端): |
申购金额(元) 申购费率
5000 ≤M<100万 1.6%
100万≤M<1000万 1.3%
M≥ 1000万 1.0% |
赎回费率: |
赎回费率 0.5% |
会员费率: |
1.5% |
收费类型: |
0 |
| 分配原则: |
收益分配原则 1、每份基金单位享有同等分配权; 2、基金当年收益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方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3、如果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4、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单位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5、本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少一次,成立不满三个月,收益可以不分配,年度分配在基金会计年度结束后的4个月内完成; 6、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的基金单位净值自动转为基金单位进行再投资,红利再投资不受申购最低金额和级差限制; 7、红利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帐或其它注册与过户登记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基金管理人若收取该项费用,具体提取标准和方法在招募说明书或公开说明书中规定; 8、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其它规定。 |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对象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主要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其中投资重点是预期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增长率超过行业平均水平的成长性上市公司所发行的股票,这部分投资比例将不低于本基金股票资产的80% |
历史沿革: |
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2】13号文批准发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