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次申购最低金额(元): |
1000 |
| 每笔赎回最低份额(份): |
1000 |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 |
| 标准申购费率(前端): |
申购金额区间 费率
50万元以下 1.5%
50万元(含)以上,100万元以下 0.9%
100万元(含)以上,200万元以下 0.7%
200万元(含)以上,500万元以下 0.4%
500万元(含)以上 1000元 |
赎回费率: |
持有基金份额期限 费率
小于一年 0.5%
大于等于一年小于两年 0.35%
大于等于两年小于三年 0.2%
大于等于三年 0% |
会员费率: |
-- |
收费类型: |
0 |
| 分配原则: |
1.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2.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一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3.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投资人的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4.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4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可分配收益的50%;5.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6.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7.基金当年收益应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方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
| 基金投资范围: |
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总资产的70%-95%,债券及其它短期金融工具为0-30%,并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对于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创新金融产品,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投资管理。本基金投资重点是具有高成长潜力的上市公司股票,80%以上的非现金股票基金资产属于上述投资方向所确定的内容。如果法律法规对上述比例要求有变更的,在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本基金投资范围将及时做出相应调整,以调整变更后的比例为准。 |
历史沿革: |
发售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6」182号文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