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次申购最低金额(元): |
1000 |
| 每笔赎回最低份额(份): |
500 |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500 |
| 标准申购费率(前端): |
申购金额≥500 万 固定收取1000 元/笔
200 万元≤申购金额< 500 万元 0.8%
50 万元≤申购金额< 200 万元 1.2%
申购金额< 50 万元 1.5% |
赎回费率: |
持有期<1年 0.5%
1年≤持有期<2年 0.2%
持有期≥2年 0 % |
会员费率: |
-- |
收费类型: |
0 |
| 分配原则: |
1.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2.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一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3.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投资人的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4.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6 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可分配收益的60%;5.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6.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7.基金当年收益应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方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权证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的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总资产的60%~95%,债券为0%~40%,并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百分之五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对于权证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创新金融工具,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投资管理。本基金的非现金基金资产中,不低于80%的资产将投资于富裕主题行业中的优势上市公司股票。同时,本基金将综合考虑宏观经济、行业景气及企业成长性等因素,以不超过20%的非现金基金资产部分投资于富裕主题行业之外的上市公司发行的证券。 |
历史沿革: |
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6]181 号文批准 |